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
为规范学院服务类采购业务流程与管理工作,依据《韩国三级片
采购管理办法》《韩国三级片
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《韩国三级片
大型仪器设备申购论证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在便捷服务全院师生的同时,严格遵守学校资产管理、采购管理、财务报销等各项要求,特制定本规范。本规范适用于含实物成果的服务类采购业务。
第二条 采购分类与限额要求
零件加工、自制(试制)设备、软件开发等采购项目,可根据预算经费科目,按服务类或货物类采购执行,并签订对应类型合同。单笔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属于集中采购范畴,严禁拆分项目规避集中采购,以分散采购(5–50 万元)流程办理。
第三条 连工带料加工成设备的办理要求
1. 设备留校使用:需先完成申购论证,填报《韩国三级片
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可行性论证报告》,明确自制仪器设备研制方案与支出预算清单;金额大于 50 万元的,须于每年 5 月提交集中申购论证申请。可按项目进度分批次采购,验收合格后在“设备管理系统 - 在建工程”模块建账,凭建账凭证办理财务报销;项目完工后,由 “在建工程” 结转至 “固定资产”,严防资产流失。
2. 设备交付科研合同甲方:可申请免论证,在线填报《韩国三级片
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免论证申请表》;国防、军工类项目须线下办理。采购完成后,凭甲方出具的接收证明办理财务报销。
第四条 连工带料加工成材料的办理要求
采购完成后须履行材料验收流程,通过“智慧华中大 - 网上办事大厅 - 实验室材料及低值设备验收”模块提交业务,按规定完成验收与审批,凭材料验收凭证办理财务报销。若材料需交付科研合同甲方,须额外提供甲方接收证明方可报销。
第五条 责任主体
项目负责人为采购业务第一责任人,对采购事项的真实性、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第六条 附则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本规范未尽事宜,或与学校后续发布的新规冲突时,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。
本规范由韩国三级片
实验设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韩国三级片
2026年5月